各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4.30”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6级学生团员“智慧团建”系统上团员关系的转出和纸质团员档案的转出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智慧团建”系统上团员关系的转出工作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学生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详见附件1“智慧团建”团员个人发起转接的操作流程)将团组织关系转出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因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9月份起应当由单位所在地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承担接收。
2、升学的毕业生学生团员,6月20日已接到升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能提供确定升学相关证明的,由学生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至升学学校团组织,6月20日前未能确定升学的团员参照“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执行。
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6月20日前能确定参军入伍的学生,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团省委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6月20日前未能确定参军入伍的学生参照“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执行。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或团总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服务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可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以国外高校录取函向团总支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各团总支于6月20日前报校团委,统一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6月20日前未能确定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执行。
6、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其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在6月20日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生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团总支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XX学院2016级延迟毕业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
8、各团总支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智慧团建”团员关系转出流程
1、各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将“XX班级团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统计表”(附件2)发放至各班级,由班级通知本班团员如实填写转出资料并于6月20日前将表反馈至团总支,以便团总支做好纸质团档的转出工作;
2、各团总支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指导各学院毕业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按照本通知要求发起转出申请,并对照“XX班级团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统计表”做好转出的系统审核工作;
3、对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团总支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具体标记流程见附件5《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附件内容),并于6月18日前创建“XX学院2016级延迟毕业团支部”,将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纳入该支部进行集中管理。
4、6月25日前,各团总支应完成90%以上的团员“智慧团建”系统的转出工作,7月15日前,各团总支应100%完成团员“智慧团建”系统的转出工作。
5、其他说明:在本次“智慧团建”团员关系转出中,请各团总支再次核对毕业生的团员身份和信息,以往(含17级、18级)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情况,团档齐全(16年前发展的团员,以年满13周岁,有入团志愿书为认定标准,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以年满14周岁,入团志愿书有12位编号为认定标准)的团员按照应录尽录的原则做好补录工作;对因团档不齐,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但根据佐证材料可以认定其为团员身份的16级学生,请填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团员档案不完整情况登记表》(附件3)装入纸质团员档案中,并做好“智慧团建”系统的补录和转出工作。
6、本科部15级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参照江西财经大学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纸质团员档案的转出工作
(一)纸质团员档案内容物
1、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16级团员纸质团档以现有材料直接转出(我校绝大部分团员的档案为高中升学时转入我校,事实存在团档内容物不齐的情况)
2、个别因2018年10月集中审核时,因档案不齐导致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16级毕业生,根据谨慎原则能认定其身份,且已补录至“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档案内容物包括:能认定其团员身份的佐证材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团员档案不完整情况登记表》(附件3)
注:严谨的团员档案内容物应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份子考察登记表、三公示材料、入团志愿书等;
(二)纸质团员档案转出流程
1、团委于6月20日前将统一采购的团档袋、团组织转出介绍信发放至各学院团总支,团总支再次审核团员纸质档案后统一装封(纸质档案封面应注明档案内容物),依据“XX班级团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统计表”(附件2)在转出介绍信上填写迁入团支部名称后张贴至档案袋封口处。转出介绍信时间统一填写“2019年6月30日”;
2、纸质团员档案以班级为单位集中转出,由班主任在毕业证书发放时同步发放至毕业团员手中,同时要求学生按“智慧团建”系统转至相应团支部保管,因目前全国同步启动“学社对接工作”,可能存在各种原因导致纸质团档无法接收的情况,班主任应告知遇到该情况的学生自行保管纸质团员档案;
3、各团总支应在纸质团员档案转出过程中做好台账记录,以备后续的团档查询工作;
4、对因延迟毕业、出国(境)学习研究的团员,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入我校“延迟毕业团支部”、“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的,纸质团档由团总支保管;
5、纸质团员档案的转出工作与“智慧团建”系统转出工作同步进行,各团总支在该支部完成线上线下档案转出工作后,由总支开具“XX班级团支部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完成进度情况说明”(附件4),支部书记签字或加盖个人章确认,由班级办理人携该说明至英才交流中心301办公室办理毕业离校程序卡的盖章。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团总支接到通知后应向本学院党总支书记汇报,争取党总支支持。各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时间紧(校团委6月13日接到具体通知,各学院团总支处置工作时间短)、任务重(部分学院团员数量大、团员不在校客观增加了工作难度),是对我校团组织战斗力的一次重大考验。
2、要明确责任。校团委是我校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统筹推进我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学院团总支是本学院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操作,主动做好转接工作。
3、要加强指导。本通知是关于团总支实施该项工作的整体安排,已初步征求部分团总支书记意见,各团总支应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形成具体的工作安排,可在本通知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强对班级团支部工作的指导,但不得将通知直接转发给班级团支部。团总支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困难应积极跟校团委沟通联系。本通知中附件5: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详细介绍了“智慧团建”转接工作的操作流程,各团总支要加强学习,依据该内容对班级开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4、要严肃纪律。不得拖沓推迟,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已列入中办、国办2019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察检查考核计划,团中央、团省委将根据相关考核指标,定期对下级团组织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对工作拖沓不力的将进行全团通报和严肃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团组织和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团 委
2019年6月15日
附件1:“智慧团建”团员个人发起转接的操作流程
附件2:班级团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统计表
附件3: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团员档案不完整情况登记表
附件4:XX班级团支部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完成进度情况说明
附件5: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
附件1:
“智慧团建”团员个人发起转接的操作流程
1、团员登录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关系转接”菜单。
(1)升学: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升学)、填写转入学校名称、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2)A、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B、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3)出国(因公出国/境) :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出国(因公出国/境)]、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4)出国(境)学习研究: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出国(境)学习研究]、转入组织。
(5)出国(因私出国/境) :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出国(因私出国/境)]、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6)未就业: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未就业)、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7)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无需选择转入组织,业务提交后由省级团委管理员负责审批。
2、审批流程
由转出组织(团员原团支部或原团支部的直属上级)管理员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下一个节点,由转入组织进行审批。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为团支部,则该团支部或团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批,同意后则转入该支部,转接完成。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是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则该组织管理员在审批同意后会再收到一条审批消息,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转接完成。
附件2:
( )班级团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统计表
班主任姓名: 团支书姓名:
班级人数: 团员人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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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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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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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迁入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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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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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方便班级做好统计,请各团总支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列好班级团支部团员信息后再将本表发放至班级;
2、班级在统计过程中如发现“智慧团建”系统内没该团员信息,但该学生坚持为团员身份的情况,请统计人员及时报送至团总支,由团总支审慎调查具体情况后,按照“(二)‘智慧团建’团员关系转出流程 4、其他说明”进行处理,如有其他情况请及时跟团委联系做双向沟通,确保本项工作的实施;
3、组织关系迁入团支部:如是学生在“智慧团建”系统内发起转出的,应填写在“智慧团建”系统内出现的完整的迁入团支部名称;
4、迁入依据为本通知“一‘智慧团建’系统上团员关系的转出工作(一)毕业学生团员4、组织关系转接指引”所列内容,只需填写1、2、3、4、5、6、7即可;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团员档案不完整情况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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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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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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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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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在
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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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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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团员佐证)转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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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身份认定佐证材料(由团支部书记核查团员档案后填写:有/无,填“有”需核实其材料真实性,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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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团员身份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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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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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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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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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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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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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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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由支部书记核对申请书内容,内容应实事求是、契合发展时间段的时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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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由支部书记与考察登记表上的培养人联系确认其培养实施;需填写培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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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公示材料加盖组织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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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1、入团志愿书有团组织公章(2016年前)2、入团志愿书有12位编号(2016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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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团员证上有团组织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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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介绍信上有团组织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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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转入我校的团档根据当年通知要求进行审核,请各级团组织负责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把关,16年以前入团的团员,年满13周岁的,以上6项材料,经核实有2项以上材料或1项加盖组织公章材料的团档可认定其团员身份,并填写本表;2、16年后入团的团员,未满14周岁的或未有团员发展编号的、不予认可其团员身份,在学校按流程重新发展;3、例外情况:对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团档,当事人坚持为团员身份的,支部在核实团档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例外情况(个人信息、原因、佐证材料)报二级学院团总支,由二级学院团总支做事实调查确认形成初步意见,集中上报校团委,由团委召开团委委员会并征求团省委组织部门意见后进行认定处置;4、各支部书记应掌握本支部团员情况,团委组织部门定期对团支部书记进行团员信息核查;5、本表是我校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过渡性表格,本表的使用期至2019年5月起至12月止,如延期使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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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关于团员身份认定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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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对该团员身份认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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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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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对该团员身份认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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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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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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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意见(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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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XX班级团支部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完成进度情况说明
校团委:
XX学院16级XX班级团支部有学生XX人,团员XX人,目前有XX人已完成团组织的转出,有X人未完成组织转出工作,未转出团员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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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出团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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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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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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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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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书记签字(印章):
XXX学院团总支
2019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