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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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9-2020 学年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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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共青 团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扎实推进《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相关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团支部活力,按照《团章》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团员中开展2019—2020学年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目的
通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学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强化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思想意识、模范意识和纪律意识;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校园文化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有效提升团员青年的道德素质与思想水平。
二、评议期间
2019年4月至 2020年3月
三、本次评议对象
全校在校专科生,本科部按照江西财经大学相关通知执行。
四、评议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从严治团的相关要求,具体评议:
1.团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参与“三会两制一课”情况;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
3.熟练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
4.每周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情况;
5.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五、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教育评议团员活动在各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总结一年来本人在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自我评议,本次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阶段(4月29日—5月4日)
以团支部为单位确认本团支部团小组设置,原则上以寝室为单位划分,混合寝室的同学分别参与到所在团支部的某一团小组,由团支部委员会指定或由团小组成员推选团小组组长。以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团的知识,提高对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思想认识。
(二)自我评议阶段(5月4日—5月7日)
以团小组为单位,对照有关要求,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总结一年来本人在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自我评议,填写《共青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2019—2020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表》。
(三)民主互评阶段(5月8日—5月10日)
各团支部在宣传教育、自我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召开支部大会,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决定每名团员的评议等次,并初步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评议等次。团支部应根据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求,组织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三会”)并将会议情况填写至《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将作为团支部、团小组考核评选的重要依据。受疫情影响,各团支部可组织召开线上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
(四)组织审核阶段(5月中旬)
各学院团总支对所辖团支部的初评等级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评议等次。各团总支于5月30日将本学院《共青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2019-2020学年团员教育评议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发至团委邮箱:cytw2010@163.com,团委汇集后报团省委学校部。
六、评议等次
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团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进四信”主题活动中表现出色;
2.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团费,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加权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60%,且在评议期限内单科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4.按要求完成“青年大学习”;
5.在评议期限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参与团支部理论学习不少于12课时。
注: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团员比例为本单位团员总数的 30%。对于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由学院团总支报学院党总支审议,并经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列为“优秀”等次, 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团员总数的1%,不占学院“优秀”等次指标。
(二)评议为“合格”等次的团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进四信”主题活动;
2.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团费,遵守校规校纪;
3.在评议期限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参与团支部理论学习不少于8课时;
(三)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团员的是指: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的各种表现的团员。具有以下情节之一者,评议为“不合格”团员:
1.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或受团内警告以上处分的团员;
2.团的组织意识淡薄,不履行团员义务,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团费的;
3.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从未参与各项支部理论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的;
4.在评议期限内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帮助教育。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团员,除对其进行帮助教育,还应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三至六个月后,对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评议,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对评议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根据团章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确保高度重视
全校各级团组织应高度重视“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认真组织好本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着力推进共青团改革和从严治团工作举措落地见实效。
(二)确保评议质量
全校各级基层团组织需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议中每一阶段的工作,各团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分别为相应环节的第一责任人。团总支书记接到本通知后需向党总支书记做口头汇报,争取党总支支持,同时将本次评议材料作为资料留存,作为各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共青团改革工作的备查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2020 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表(样表)
2.2019—2020 学年团员教育评议总表(样表)
共青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
抄送:各学院团总支
团委
2020 年 4 月 25 日印发